化妝品出口美國 MoCRA:設施登記、產品列名與標籤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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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妝品出口美國,《Modernization of Cosmetics Regulation Act》(MoCRA)的要求分兩部分:凡為美國市場生產或加工化妝品的設施(包括韓國工廠)要向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(FDA)登記;標籤上列名的「負責人」要為每個產品列名並申報成分。兩者都可經 FDA 的 Cosmetics Direct 入口網站辦理。此外還有嚴重不良事件通報、安全佐證紀錄和標籤上的美國聯絡資料等義務。
MoCRA 於 2022年12月29日簽署生效。本文內容根據截至 2026年10月16日查閱的 FDA 公開資料。
第一步:分清誰登記、誰列名
MoCRA 按角色分配責任:
- 設施登記:為美國市場生產或加工化妝品的設施擁有人或營運人。為美國客戶生產的韓國工廠也包括在內,外國設施須指定美國代理人。
- 產品列名:標籤上列名的製造商、包裝商或分銷商,即「負責人」。
香港貿易公司把韓國產品賣給美國進口商時,如果產品以進口商名義銷售,負責人就是進口商;以韓國品牌名義銷售,負責人多由品牌擔任。最好在合約中寫清楚分工。
第二步:確認是否符合小型企業豁免
根據 FDA 的小型企業說明,過去三年在美國的化妝品平均年銷售額低於 100 萬美元(按通脹調整)的企業,可豁免設施登記和產品列名。不過,若生產或加工接觸眼部黏膜、注射、內服或意圖改變外觀超過 24 小時的產品,不論銷售額多少都不獲豁免。即使獲豁免,不良事件通報、安全佐證和標籤要求仍然適用。
第三步:在 Cosmetics Direct 辦理設施登記
FDA 為登記和列名建立了 Cosmetics Direct 入口,亦接受紙本表格和電子提交閘道。設施登記每兩年更新一次。FDA 在 2023年發出執法政策暫緩執行,並由 2024年7月1日起執法。
如果韓國工廠已因其他美國客戶完成登記,可以向它索取登記編號,用於產品列名。
第四步:為每個產品列名並申報成分
負責人要為每個在美國銷售的產品列名,填寫生產設施和全成分,並每年更新。FDA 在 2026年5月表示,有效的設施登記超過 15,000 個,有效的產品列名超過 100 萬個(見 FDA Voices,2026年5月4日)。韓文成分表的轉換見化妝品成分 INCI 名稱。
第五步:標籤、不良事件和安全紀錄
- 標籤聯絡資料:標籤須印有可通報不良事件的美國地址、電話或電子聯絡方式(2024年12月29日起適用)。
- 不良事件通報:負責人得悉嚴重不良事件後,須在 15 個工作天內向 FDA 通報。
- 安全佐證:負責人須保存足以證明產品安全的紀錄。
MoCRA 亦賦予 FDA 強制回收和查閱紀錄的權力。
仍待公布的規則
據 FDA 資料,化妝品 GMP 規例、香料致敏原標示規例和滑石粉石棉檢測方法尚未定案。這些規則公布後會直接影響韓國工廠的流程和標籤,要持續留意 FDA 公告。
防曬產品在美國不是化妝品
在美國,標示 SPF 防曬功效的產品屬非處方藥(OTC),要按藥物規定處理,不適用 MoCRA 的化妝品列名。各地分別見各地防曬法規比較;關稅問題見美國關稅與韓國化妝品。
香港公司的角色
香港公司可以作為簽約、收款和出貨方,但 MoCRA 的列名和不良事件聯絡,要由標籤上的負責人及其美國聯絡渠道承擔。安排轉口前,先和美國買家確認誰擔任負責人。
SEONGWOO GLOBAL 在首爾和香港各有一家公司,向海外買家供應韓國護膚品。如有美國客戶需要韓國產品,可由以下頁面查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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